第一条 为加强贵重实验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亚搏体育vip,使其更好地为教学亚搏体育vip、科研服务亚搏体育vip,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育部[2000]9号文)和《北京科技大学仪器设备亚搏体育vip、家具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软件等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6]7号文)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中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指产权归学校所有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 直接用于教学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科研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购置价值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单件或成套仪器设备亚搏体育vip。
第三条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每台大型仪器设备都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四条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员需制定并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亚搏体育vip,负责使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未经培训及考核不得独立使用该仪器设备,并在使用时服从专管人员的指导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
第五条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员需认真做好使用记录和维护维修记录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并按学校要求及时填报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报表亚搏体育vip,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亚搏体育vip、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亚搏体育vip,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认真如实填写《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登记簿》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保证填报数据的可靠性亚搏体育vip、连续性与完整性亚搏体育vip。
第六条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得拆改亚搏体育vip、分解使用或者出借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因功能开发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升级改造及研制新产品须拆改和分解,或者须出借时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处审定同意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待批准后方可拆解或者出借。
第七条 为提高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坚持“专管公用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资源共享”的原则,学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均实行开放运行亚搏体育vip,在完成教学与科研的同时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实施多种形式的开放服务,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八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亚搏体育vip亚搏体育vip。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7年4月